
缓解消毒器在医院污水处理技术中的应用
经调查资料表明,国内许多地区的市下政污水管道终端无污水处理厂或消毒设备,而以往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的医疗机构污水未经过消毒处理,这一直是人们忽略的隐患。大量实验说明,医疗机构污水对环境的生物性污染远比生活污染严重得多,其粪大肠菌和致病菌的检出量均高于生活污水的检测出量,这对居民健康有很大的影响。治理污染,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第二十条:排放污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二十八条: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,必须经过消毒处理,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,方准排放。
医院污水经过处理与消毒后,应达到下列标准:
医院污水类型 | 综合医院污水 | 传染病含结核病医院污水 |
检测项目 | 一级 | 二级 | 一级 | 二级 |
总(粪)大肠菌群数个/L | 500 | 1000 | 100 | 500 |
总余氯量(mg/L) | <0.5 | 4-5 | <0.5 | 6-8 |
接触时间(h) |
| >=1 |
| >=1.5 |
化学需要量 COD | 100 | 150 | 100 | 150 |